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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林业探索创新林权管理服务管理 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

媒体:原创  作者:纪军
专业号:纪军 2017/7/5 11:31:43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县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肩负着生态建设、农民增收的双重责任。丘北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基础之上,在全县集体林经营体系和经营机制、财政金融支持林业制度、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突破,充分释放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活力,实现了产权明晰、生态保护、林业发展、林农致富的有机统一,全力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林权明晰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县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肩负着生态建设、农民增收的双重责任。丘北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基础之上,先行先试,在全县集体林经营体系和经营机制、财政金融支持林业制度、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试验探索、创新突破,充分释放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活力,实现了产权明晰、生态保护、林业发展、林农致富的有机统一。针对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过程中,部分地方存在宗地勘界时出现界线不准确、林权证附图与实地不符、林权初始登记未申请等诸多问题,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深入实地勘察,认真开展初始登记、林权分户等相关业务。截止2017年6月,全县共完成了林权各类业务总面积576.31亩,涉及23户,重新发放林权证23本。其中:1、持证人变更面积91.6亩,涉及4户,重新发放林权证4本;2、初始登记面积170.45亩,涉及7户,发放林权证7本;3、林权分户面积172.57亩,涉及8户,重新发放林权证8本;4、林权内容变更面积100.59亩,涉及2户,重新发放林权证2本;5、林权证污损补办面积4.9亩,涉及1户,重新发放林权证1本;6、林权证遗失补办面积36.2亩,涉及1户,重新发放林权证1本。

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县委、政府对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县林木权属登记颁证工作会议,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县林木权属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分管,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要求各乡(镇)及林场做好林木权登记颁证的宣传引导工作,为林木权登记颁证营造良好的氛围。利用丘北街天借法制宣传之机,组织各股室到财富广场开展法制宣传,在宣传林业相关政策的同时,认真向老百姓讲解林木权登记颁证程序及相关政策,使广大林农群众和林业工作者真正了解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明白林木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流程,为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将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列为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制定《丘北县林木权登记管理办法》(送审稿),并送州林业局和丘北县人民政府修订,并向云南省林业厅购买2000本《云南省林木权证》。

林权流转。2017年上半年林地林木流转面积167.96亩1宗,流转金额13.6万元。林权抵押融资。2009年开展林权抵押融资工作以来,全县林权抵押面积68415.09亩,抵押贷款8955.5万元,涉及农户、企业107户。2017年1月至6月林农还贷合计34万元,但是2017年1月至6月全县林农未进行过林权抵押登记,未用林权抵押贷款。林权纠纷调处。 2017年上半年来共发生林地权属纠纷10起,分别为单位与集体林之间纠纷1起,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3起,村小组与个人之间3起,户与户之间纠纷3起。目前已调处1起,法院判决2起。其余7起正在调解中。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林权管理服务水平。 组织学习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会议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林业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素质修养及业务水平。强化岗位职责,注重工作落实,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热情服务、公正文明、信守承诺、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窗口”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系统工作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林权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林权明晰工作,及时办理农户提交的各类林权业务。将林权初始登记、林权流转等业务纳入系统管理,建立省、州、县级联动,逐步实现林权管理网络化、信息化,构建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受理和办理林权相关业务,对2007年林改时联户经营的,现在农户要求分户、未申请初始登记的林地进行实地勘查、登记,并发放林权证;对农户反映林改时林权证持证人、四至界限、面积有误的林地进行实地复核,查缺补漏,并重发放林权证。另外,及时受理林权纠纷来访案件,深入林区,实地勘察,收集相关数据及材料,为纠纷调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高了纠纷调处效率,稳定林区社会治安。

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林木权登记管理窗口。多次召开林木权登记颁证动员及培训会,培训林权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各乡(镇)林业站、林场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重点对林木权登记颁证管理、林业社会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及“云南林业惠农云服务体系”相关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建立稳定的林木权登记管理窗口,统一使用“惠农云服务平台”接受群众和企业等申报办理《云南省林木权证》。积极做好农户和企业等申请林木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引导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鼓励和推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规范林权流转程序,认真开展林权流转。坚持“公正公开,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秉承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服务原则,扎实开展林权流转工作。由于多数林区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林农对林地、林木潜在的价值认识不足,往往导致林权流转价格低。因此,对依法流转林地不改变林地用途的,而且用于植树造林的给予大力支持,并及时办理;对以“林下种植、养殖”、“林地开发”等项目为名义流转,流转后闲置浪费流转林地,影响林业生产等行为的,经调查核实,不予受理和流转。

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深入探索林权抵押融资。为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做好林业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使贷款期限的设定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增加对林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尽量做到既有利于银行拓展信贷业务又有效减轻林农负担。打破了长期以来金融机构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使林农和林业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迎刃而解,从而有效解决林农发展的资金问题,提高林农生产的积极性,有效增加林农的收入,促使农民增加了对扩大种植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产流通环节的有效资金投入,使生产经营上规模、上档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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