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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擅自闯入自然保护区危险且违法!6人已被立案查处!

媒体:原创  作者:太子山管护中心
专业号:太子山管护中心 2026/5/26 9:36:16

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依法办结一起擅自闯入核心保护区案件。

2026年4月12日,李某等6人驾驶摩托车,未经批准擅自闯入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因受复杂地形、恶劣天气原因被困后,由公安、应急等部门成功救援,6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太子山管护中心依法对6名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案件警示与法律解读

1.为什么“闯山”会被处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也是生态系统最脆弱、最敏感的区域。根据法律规定,除科学研究等法定特殊情形外,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

此次6人非法闯入,不仅违反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还因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自身也陷入了被困的危险境地,既增加了自然保护区巡护巡查和搜救难度,也将自己生命和财产安全置于风险隐患中。

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何严禁擅自进入?

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非法闯入不仅会破坏脆弱的植被与生态链,干扰野生动物正常栖息繁殖,更会因山区地形复杂、天气多变,极易引发迷路、山洪、坠崖等安全事故,威胁自身生命安全。

3.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

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开展本条例规定以外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自然保护区界线标志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的单位、个人以及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不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林区安全与生态保护倡议

1.严守法律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进入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及未开放区域,禁止开展非法穿越、探险、露营、野炊等活动。

2.拒绝“野游”诱惑:请勿轻信非正规渠道的“穿越攻略”“小众秘境”等旅游宣传,不盲目参与,其存在安全风险高,切勿拿生命冒险。

3.主动监督举报:如发现他人非法闯入、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请及时向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抵制非法闯入自然保护区的行为,为太子山的绿水青山保驾护航!(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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