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6年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国已基本形成类型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截至2016年底,保护区领域概况如下。
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40个,其中国家级428个(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6处),地方级2312个(省级879个,市级410个,县级1023个)。